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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 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
时间:
2024-10-10
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
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


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:

  《关于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有关工作的请示》(晋建审字〔2024〕176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厅核发的二级

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。

  你厅应做好有关电子证书数据与我部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工作,并确保推行的电子证书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

关电子证照标准及我部有关要求。

 
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            
2024年9月30日              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 

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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